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厂房及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如下租赁合同:
一、厂房和设备租赁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工厂位于
2、地点: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工厂位于。
3、租赁主要建筑
4、租赁设备清单
二、厂房和设备的支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和设备的租赁应自(xx日期)至(xx日期)开始。租期为xx年。
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厂房和设备,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甲、乙双方同意厂房及设备租赁年租金为人民币1万元整。
四、厂房和设备的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厂房、设备和设施。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厂房、设备和设施的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2、乙方如需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工厂的转租和返还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厂房、设备或设施借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出借的,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厂房和设备归还时,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并能正常运行。
六、租赁期内的其他相关协议
1、在厂房和设备的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和设备储存危险品和进行非法活动。
2、在厂房和设备的租赁期内,甲方有权监督和协助乙方的消防、安全和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为其员工确保必要的安全措施。在乙方租赁期间,任何责任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厂房和设备的租赁期内,如乙方因不可抗力(如洪水、修路、封路等)而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内,如乙方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翻新,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房租多退少付。
5、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损坏原有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租赁,甲方不予补偿。
七、租赁续签和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租赁期限共年,下一年租金合计人民币10000元整。乙方应提前个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总租金5%的滞纳金,并终止租赁协议。
2、双方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继续租赁该房屋及设备的,乙方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如甲方终止租赁或乙方到期终止租赁,甲乙双方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八、其他条款
1、厂房及设备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或迁出,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2、租赁协议的范围仅限于厂房和设备。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需的一切税费和管理费由乙方按规定缴纳,所用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提供的设备照片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租赁期内,如设备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按价格购买弥补或赔偿。
十、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xx年xx月xx日)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并保证乙方能如期入住和使用。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含附件),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