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我们的节日·端午·屈原杯”xx省第四届群众性龙舟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市(州)按本通知精神,由文明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参照成立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本地有关工作,并明确一名联络人上报至本次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工作分工
(一)预赛分工
1.各市(州)委宣传部、文明办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预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制订下发预赛宣传方案。
2.各市(州)体育(教体、文体)局在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预赛的竞赛组织、场地与器材、本地参赛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注册报名工作,并协助组委会做好食宿、交通工作。
3.各市(州)组委会负责协调当地公安、交通、工商、食品监督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总决赛分工
1.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审定下发有关文件,负责起草、报送简报。
2.省体育局负责制订竞赛规程、审定参赛运动员资格、场地选定、比赛器材、裁判调配、食宿交通以及本次大赛招商工作。
3.广播电视台负责制定整体宣传报道方案,组织总决赛直播以及赛前预热造势。
4.总决赛举办地协助大赛组委会做好总决赛的组织工作,并协调当地公安、交通、工商、食品监督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竞赛方案
(一)预赛:
由各市(州)组委会负责组织,在本行政区划内自行选取比赛地点和确定预赛规模,通过预赛选拔1支龙舟队参加全省总决赛。
(二)总决赛:
全省14个各市(州)各1支龙舟代表队参加全省总决赛,大赛组委会共接受不超过16支龙舟代表队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四、赛区权力与义务
(一)各市(州)组织预赛所需经费可通过争取社会赞助的方式解决。要突出“我们的节日·端午·屈原杯”主题,商业冠名可排前、后,也可冠名到参赛龙舟代表队。但本次大赛的总冠名权属大赛组委会。
(二)各市(州)负责预赛的赛道、看台等比赛场地建设以及购置标准龙舟、划桨、救生衣等,所需经费由预赛区组委会统筹解决,其他器材由各参赛队自备。
五、宣传报道
预、决赛整体宣传报道方案另行制订下发。请各市(州)委宣传部、文明办加强协调指导,做好本地预赛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将预赛电视节目素材送广播电视台。总决赛直播由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网并网直播。
六、安全保卫
预赛安保工作由各市(州)文明委负责。
“我们的节日·端午·屈原杯”xx省第四届群众性龙舟赛组委会人员名单、竞赛规程等另行通知。
报到时间:x年6月18日12:00-24:00。
本次大赛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分工,共同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们的节日·端午·屈原杯”xx省第四届群众性龙舟赛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