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范本三之夫妻财产未办理继承版本)
立遗嘱人:,男(女),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 ;现住址: 。(若户籍地与现住地不一致时,两者均需填写)
我,,趁现在头脑清楚、思维清晰,能够正常理解并清楚表达我本人的意愿,自愿订立遗嘱内容如下:
一、坐落于X市路弄号X室房屋于何时购买,产权登记在我和名下,系我们共同共有。待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中属于我所有的产权份额(包括我可以继承遗产份额)均由继承。
(如果是分给两人以上的,可以表述为:“待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中属于我所有的产权份额(包括我可以继承遗产份额)均由和共同继承;如须确认继承份额表述为:在我去世后,上述房屋产权中属于我所有的产权份额(包括我可以继承遗产份额)均由继承百分之几、继承百分之几。)
二、除前述所列财产之外的我可以继承其他遗产以及属于我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均由继承。(如须指定多个继承人继承,表述同一)
三、如果前述遗嘱受益人先于我去世,则本应由继承的这部分财产我指定由继承。(选择性条款,根据个人要求选择适用)
四、遗嘱受益人因本遗嘱所取得的财产归X个人所有,不作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选择性条款,根据个人要求选择适用)
以上内容均为我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本人签名):
立遗嘱人本人指印(右手X指):
日 期(本人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