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临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新浦分公司
乙方: 连云港市花果山建设工程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万锦花园项目:一期、二期
二、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解放西路与新孔路交叉口东南角
三、工作内容:
施工现场土方及建筑垃圾的开挖、外运、弃渣、边坡修整、清理及刮平基槽及路面保洁,土方开挖的劳动力及技术装备安排,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交通、居委会和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做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承包范围:
万锦花园工程基础土方开挖、外运等。
五、合同工期:
以连云港万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进度以及甲方要求为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文本持有: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