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内容
(一)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实施情况
1.将关爱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制订20xx年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情况。
2.全面家访、摸清留守儿童底数、更新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做到“五个清楚”情况。
3.责任书签订情况。
4.家校联系、家长培训情况。
(二)学校开学情况
1.学校、幼儿园学生到校及教师到岗情况。
2.课程开设情况。
3.学校收费情况。
4.特教工作情况。
5.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
(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1.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和师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2.校园安全防范、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3.校园消防安全情况。
4.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5.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6.校园环境及卫生情况。
7.“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法
按照检查内容,检查组重点检查乡镇、村、社区,检查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学校2所、高中阶段学校2所。一是听取各地开学工作情况汇报(师生到校、课程开设、教学准备、教材到位、教师备课、学校收费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等);二是查看校容校貌和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消防通道、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建设工程施工场所等设施是否安全,校园安全软硬件建设及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全教育、检查和隐患排查是否落实;三是检查各地各校落实《关于印发〈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三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教发〔20xx〕1号)、《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通知》(孝教办〔20xx〕1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孝教发〔20xx〕1号)以及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监〔20xx〕2号)精神的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将相关材料及有关数据表格分别交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育科汇总。
(二)各地各校接此通知后,要按检查内容切实做好开学工作,特别是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和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工作自查,并做好迎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