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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厂房租赁合同 篇4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关系,甲方和乙方就厂房租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厂房地址、面积:

  1、地址:

  2、 租赁面积:厂房面积为20__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 元每平米。

  2、租金支付方式:年 月 日先预付 万元租金, 年 月 日再付万元租金,以后每年分两次付款。

  四、甲方的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漏雨等情况,甲方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建筑物破损,由甲方承担。

  2、土地使用税和房屋使用税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如期交纳租金。

  2、乙方根据使用量交纳电费。

  电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交纳。

  水费按使用量交纳水费,水费价格按照威海市现行标准缴纳。

  六、在租赁期内经甲方的统一,在生产必须的范围内可以改造,搭建或增设建筑物。

  但乙方使用的建筑物应积极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增设的建筑物,按照增设面积加收租赁费,若乙方增设的建筑物,增设的部分不用缴纳租赁费。

  但甲方负责协调增设的建筑物的行政手续的办理。

  七、租赁期满,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建筑物甲方无偿所有,乙方自行增加的设备可以拆走。

  改造、搭建、增设的部分甲方不得提出恢复原装的要求。

  八、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尽量保证原设备的完好无损。

  期满前三个月应通知甲方是否续租,如果续租,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租赁价格根据国家物价上升指数双方协商确定。

  九、乙方不可抗力无法持续经营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可提前终止合同。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第三者。

  如需转租必须甲方书面同意。

  十一、乙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遇到困难,甲方应积极协助,但不能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前面上述合同条款的规定要求向乙方交付厂房,否则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自延长交付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总租金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 乙方不缴纳或不及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时,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乙方应交清所欠租金。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确定。

  所有合同的修改解释都应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双方签字盖章。

  十五、本合同由中文书写,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拟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报送审批机关。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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