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决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企业广告形象的平面方案设计一事达成初步协议,并就此拟订试行合同。合同期内,双方本着合作、学习的态度,对各自履行合同的能力及条件进行考察筛选。并于本合同所定期限后,就后续合作业务重新签定委托合同,本试行合同中所涉及的要约在新合同中仅供参考,不做为延续条款使用。
一、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9日止,以三个自然月为本试行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期内,双方均无权擅自终止合同或中断合同。合同期限内,以法定工作日为基础时长计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以甲方要求为准,双方协商调整时间安排。
二、 费用及支付
根据合同第一项中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提供有偿服务的合同总额为120xx元(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乙方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首期服务费用;20xx年12月25日前,甲方追加支付乙方3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20xx年1月10日前,甲方追加支付乙方20xx元(人民币:贰仟元整)。余款处理参照第四项“关于续约”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 双方义务
1、 甲方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数额支付乙方应得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委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实际情况指定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乙方须全力配合甲方的合理委托内容并按时完成其要求。
2、 乙方须以合同制定的基础内容——“企业广告形象的平面方案”为主要职责范畴,负责甲方企业所委托的全部平面出品工作;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后续指导,对涉及加工和安装的方案内容,乙方应随稿件提供制作方案及材料分析,加工方或安装方由甲方选择,乙方须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如需乙方完成后续项目,乙方须提供明确报价,并交甲方确认。
3、 对于委托的工作内容,除甲方指定无素材创意稿件外,甲方需根据产品要求提供相应的文字或图形素材供乙方使用、参考,并明确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乙方对由甲方提供的素材资料进行拷贝使用,除特殊点位或版式要求外,乙方对成品稿件中的文字提供校对服务,对涉及到的有关承诺、参数、技术用语、专业信息、行业规定等内容,乙方不负责对其的核查及分析。
4、 乙方受托内容包括如下:甲方委托的广告宣传及企业形象建设用平面稿件,包括报稿、户外广告用稿、展板及展品用稿、内刊杂志及企业自用材料等,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委托内容。
5、 其他不可预见的相关责权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
四、 关于续约
1、 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就签署新的委托合同进行协商。双方将根据本试行合同履约期间的考察结果,对合作内容、合同期限、合同费用及合同条款等进行商议,并选择签定新的委托合同或终止合作关系
2、 若甲乙双方选择续约并签定新的委托合同,则费用计算从新开始,本合同内所涉及的20xx元(人民币:贰千元整)余款甲方不再支付;若双方不再续约,则甲方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余款20xx元(人民币:贰千元整)支付乙方,同时宣布合同解除。
五、 本合同无需公正,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共同监督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