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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批复模板 篇3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的报告》(青政〔1993〕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追加塔尔寺抢修加固工程经费1600万元。由国家计委分两年拨付:1994年400万元(先按计划安排,在年度执行中视工程进度再考虑适当追加)、1995年1200万元。

  二、对维修经费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并保证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省里自行解决,中央不再负担。

  三、塔尔寺维修工程定于1995年底完工。请你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文物法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成。

  国 务 院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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