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完成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
一、全校师生员工,家属都要以校为家,爱护校产,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二、建立财产登记簿,总务处按财产类型分别编号,建好实物账,分办公室和个人保管。
三、教学器材建立领用簿,要求手续齐全,期末清点回收,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应负责赔偿。
四、实验室的仪器、艺体组的器材及电教设备等必须有实物账。并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建立领用制度,易耗品自然损耗除外;其它器件、器械如有损坏,要负责照价赔偿。
五、公物管理员每期初必须与各班、处、室签订公物管理协议,期末结束将按协议兑现公物管理的奖和惩。
六、教职工宿舍及出租门面的门、窗、玻璃的.损坏一律由注租户自行负责赔偿。教室、学生公寓、办公室等公用设施的维护,须由各使用科室和责任人申报计划,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