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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篇3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共彬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实行量化考评的实施意见》(彬教党发【20xx】03号)要求,我支部决定全面推行党员量化考核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党员量化考评工作涉及全体党员。

  三、组织机构

  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党员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纪中元

  副组长:车明礼孙建荣

  成员:王军杰邹志强郑金虎徐小刚

  四、考评办法

  1、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示范、教学工作等方面共计22项,此外,设定不超过10分的奖励加分。(具体考评标准附后)

  2、党员量化考核工作坚持日常考核与季度考评并重原则进行,其中日常考核参照《彬县紫薇中学党支部党员量化日考核细则》逐日进行考核赋分,每月汇总一次,季度末按50%的比例直接纳入量化考核之列;季度考评参照《彬县紫薇中学党支部党员量化季度考评细则》,分党员自我评价(30%)、考核小组评价(50%)和民主评议(20%)三个层面进行,最终按50%的比例纳入量化考核之列。

  3、党员量化考核工作须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由校党支部组织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局党委审核。

  4、党员量化考核结果年终进行汇总,均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七是法律意识淡薄,有违法行为。

  五、考评程序

  党员量化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修订细则。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结合支部特点、党员岗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二)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必须由综合素质高、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考核登记。记录员每季度对党员日常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四)会议评定。在党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考评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党员季度表现情况对全体党员进行考核评价,召开民主评议会,提出党员考核初步意见和评定等次。

  (五)公示登记。通过张贴公告、会议通报等形式,公示党员量化考核得分及评定等次,有异议的,要重新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在考评台账予以登记。

  (六)上报结果。将党员量化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局党委审核。

  六、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优秀的,推荐参加上级表彰奖励,并作为学校后备管理人员优先提拔使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不合格的,列入帮扶对象进行教育转化,教育转化效果不明显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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