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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料购销通用合同 篇28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出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砂场实际情况,为提高本砂场的效益,保证股东合法权益和盈利,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本砂场股东研究决定,同意将本砂场所有砂石料承包给乙方销售,为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太阳升镇坪段砂场所有砂石料全部由乙方销售,甲方不得参与任何销售行为、干涉乙方销售,乙方保证中粗砂以22元/立方,细砂27元/立方,1-2石12元/立方,2-4石20元/立方。

  二、承包期限:以本砂场经营期限为准。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乙方以每天的销售量结算给甲方,当场支付现金结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协商一致。

  2、因人力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如与国家政策、法规相违,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同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六、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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