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地税政函字〔20xx〕14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监察科牵头,会同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税函〔20xx〕161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地税局系统有关机构的批复》(新党编办〔20xx〕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机构规格由科级调整为正处级,隶属关系由阿勒泰地税局的派出机构改为自治区地税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9名增加到40名。其中: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内设6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下设:北屯地税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北屯地税局城区分局,机构规格为科级,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城区分局设征收所、管理所各1个,机构规格为股级。北屯地税局于20xx年8月8日揭牌成立后,现实有在职人数33人,退休7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对清理“吃空饷”工作非常的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其机构和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张
成员:吴、黄、杨、覃。
三、认真自查,严格把关。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十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检查:
1、部门或有单位有行政、事业编制,但未招用人员,却按编制数套取财政供给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的;
2、机构或单位已经撤销,编制早已收回,继续瞒报虚报,套取财政资金的;
3、已经调离但不办理人员工资核减手续的;
4、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本部门、本单位自行批准的病休及假休人员;
5、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核销工资的;
6、带薪留职、自动离岗、停薪留职、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
7、受行政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
8、非组织同意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9、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人员;
10、其它形式“吃空饷”的。
针对自查内容,我局制定了专项检查方案,将每项自查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人员,通过查看人员编制、组织档案、组织关系,查阅工作经费、考勤纪录、花名册,比对人员信息、工资审批手续等方式,全面详细地检查了“吃空饷”问题,在进行“吃空饷”工作检查的同时,也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三赢成效。通过自查,未发现“吃空饷”和套取资金的情况。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将自查情况及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定人定岗定职责,健全机制等规范人事管理的制度。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各科室职能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经费支出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