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川教函[]192号文件、川教基一厅函〔〕13号)文件、眉教普[]1号文件、仁教函[]3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我校开展以“宣传典型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并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认真自查,现自查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我校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招生时间及时公布,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按教育局文件精神,切块招生实行名额公开、条件公开、公平竞争、张榜公示制度。我校从未有择校生的说法,我校历年以来均实行平行班的设置,不会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从未进行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从未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从未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从未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学校设立了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二)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学校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对国家要求进行考试的科目每学年只进行二次考试,考试时严格按新课程标准要求的难度进行,不拔高,不超范围不超难度,不按成绩排名;对于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非考试科目,严格按素质教育的要求进行考核。从不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
(三)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休息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不超过4小时,初中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不超过5小时;寄宿制学生睡眠时间小学不少于10小时,初中不少于9小时。学校保障了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对家庭作业的布置及时间安排如下: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小学一到六年级每天最多30分钟的家庭作业,初中每天最多60分钟的家庭作业。学校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对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的情况进行严肃的批评,并且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严格按国家课程方案进行落实,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课程,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充分保证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的时间;学校要求针对学生的实际进行教学,既不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也不赶超教学进度;学校在《教师师德考核》中明确规定:不准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补课,不准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违者师德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评优晋级;
(五)教育评价
我校结合实际,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制订和完善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学校积极开展中考评价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用等级来考核教师。改变过去那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奖惩、改变过去那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