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若情节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一般不会起诉;若诉讼时效过了或被赦免、死亡等情况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数额认定有多种观点,对案件质量和判决结果有重要影响。认定方式有三种,计算公式不同。
法律分析
1、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为情节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时,一般不会提起诉讼;
2、如果诉讼时效已过,也不会提起诉讼;
3、被赦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也不会提起诉讼。
在办理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存在多种观点。特别是当犯罪数额影响到罪与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时,采用不正确的认定方式会对案件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导致错案的发生。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计算公式:犯罪数额=恢复原状所需的所有费用总和;犯罪数额=财物损失价格=恢复原状所需的所有费用总和(恢复原状所需主要材料费×综合成新率 恢复原状所需辅料费 工时费等合理费用)-残值;犯罪数额=原值-残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