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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有权利取消低保吗?

2024-04-19 来源:独旅网

村干部没有权利取消低保。农村低保严格按照“村民申请、村委会调查、村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初审、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其低保评议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所有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即一年一评定,上年低保享受对象,须在次年开展民主评议,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将予以取消,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决定的。
一、村干部的职责和任务
1、贯彻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决定。
3、指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5、负责村、集团干部和村经营企业管理者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要做好本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无法决定抚养者或抚养者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不能再就业,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离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此外,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于社会,并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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