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