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对贫困农民的一种特殊补贴,是贫困农民的专属福利。如果满足低保条件的,不违法,如果不满足的,属于违规吃低保,会被取消低保,并给予处罚。家庭消费支出水平有下面七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吃低保。
1、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家庭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占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定比例以上的。具体比例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4、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5、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以上的。
6、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7、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