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目前广东省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深圳市和东莞市从7月6日零时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的管控措施。7月2日最新消息:根据目前广东省本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广东省对出省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广州市和佛山市自7月3日零时起,取消“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的管控措施。
广东省内除深圳市、东莞市外的其他地市,自7月3日零时起,取消“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省”的管控措施。
法律依据: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一条 严格人员出行管理。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确保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区域内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区域内人员只进不出;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确需离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6月7日12时起实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