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补正内容不是法定的,应该以商标局的通知为准。
在商标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申请资料需要修改补正,会下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商标申请人需要按照补正通知书显示的限定时间之内按照指定的内容补正交回商标局。期满后没有补正或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商标申请。
需要商标补正的情况有:
1、商标注册申请时填报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2、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的;
3、申请商标类型错误;
4、提交的商标图样不清晰;
5、需要对商标图样作出说明;
6、肖像商标未进行相应说明、未提供相关公证书。
一、申请商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请商标要提交的材料:
1、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一致);
2、《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3、商标图样5份;
4、指定颜色的,并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稿1份。
注意问题:
1、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或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2、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3、以颜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文字说明。
4、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
6、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7、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