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报送清晰的商标图样,图样中每个文字(每个组成部分)均应清晰。
2、(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应按规范名称申报。补正回文中直接填写正确的类别及规范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3、(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属本类,应删除。补正回文中可直接写同意删除;也可更换为其他项目,但是不能超出首次申请的范围。
4、应将申报类别改为第XX类。补回正文中直接写改为第XX类。
一、商标补正费用
1、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没有官费。当申请文件形式上不符合规定时会出现,是通知修改申请材料使之符合形式要求的。
2、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证通知书:没有官费。当和其他申请人于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时会出现,是通知提交申请之日前使用该商标的证据的。
3、补发商标注册证:每补发一个《商标注册证》须缴纳官费1000元。是《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商标注册人向商标局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
二、商标补证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联系。
2、商标补正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如补正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如补正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商标补正与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正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转让人;如补正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受让人。看到这些,是不是商标补正的程序很繁琐吧,所以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期,不要图省事,提供错或者不清晰的资料,这样不仅使申请的程序更加复杂,还会使申请的时间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