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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经营者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

2024-04-25 来源:独旅网

1、对于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

2、食品中有异物可能涉嫌以下食品安全罪名: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食品中有异物,行为人可能涉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行为,销售金额较大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如果食品中的异物足以造成食源性中毒或食源性疾病,则可能涉嫌该罪名。

(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果该异物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则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2、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3、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4、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二、销售有害食品罪具体怎么判刑

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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