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指纳税人通过认证后,可以抵扣购进货物已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对发票数据进行识别和确认的过程,具备重要的纳税申报管理和税务稽查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和附加联次构成,其中第一联为销货方的记账联,第二联为购货方的抵扣联,第三联为购货方的发票联。抵扣认证需要满足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合法扣税凭证、业务真实发生、按时认证和申报抵扣、正确合理计算抵扣金额等条件。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做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比如:当月购进货物金额为10000,专用发票上开具的税额为1700,这个1700就是可以抵扣的部分,如果卖出金额为11000元,那么开具的专用发票上的税额就为1717元,应纳税额就为1717-1700=17元。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什么要认证?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打印在发票上。认证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认证。
发票认证是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发票稽核比对、异常发票核查以及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在推行“以票控税”、加强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采购的企业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3、业务必须真实发生;
4、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
5、必须依法正确、合理地计算抵扣金额。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是怎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1、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2、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3、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结语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认证后,可以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已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对发票数据进行识别和确认的过程,具有重要的纳税申报管理和税务稽查依据。要进行抵扣认证,采购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正确计算抵扣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和附加联次构成,其中第一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第二联是购货方的抵扣凭证,第三联是购货方的记账凭证。通过合理的抵扣认证,企业可以减少应纳税额,提高经济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九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