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办理离婚需要带的证件

2024-05-02 来源:独旅网

如果离婚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是: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每人各带2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所携带离婚协议书的数量是3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内容必须就自愿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此外,离婚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同时当场,介绍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一、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离婚协议书;

3、当事人双方的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证明。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可以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当天即可办完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形认定。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除此之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二、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网上预约。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3、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4、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5、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