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
同,又称 “中介服 务合同” 。是指居 间人根据 委托人的 要求为委 托人与第 三人订立 合同提供 机会或进 行介绍, 而委托人 须向居间 人给付约 定报酬的 协议。特 征:(1 )其合同 标的不是 法律行为 ,而是介 绍订约的 劳务;( 2)居间 人在委托 人与第三 人订立的 合同中既 非当事人 ,亦非任 何一方的 代理人, 而是中间 媒介人; (3)它 是有偿合 同,居间 人只有在 居间产生 有效结果 时才可请 求报酬给 付。学说 中有认为 ,居间合 同为特殊 契约,当 事人不负 有严格的 合同义务 ;亦有学 说认为, 居间合同 为准委托 合同,适 用有关委 托的一般 规定。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居间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居间人承担什么责任
1、居间人承担责任如下:
(1)报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机会;
(2)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
(3)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4)为买卖双方提供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代交付房屋等服务的义务;
(5)保密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关于居间人报告房屋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关于居间人报告房屋的相关信息如下:
1、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居间人核实并报告房屋信息,居间人是否有义务核实房屋的自然信息,并向买房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