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明确各级行政机关职级并行有职数限制。比如地市级机关单位一至四级调研员占比20%,假如一个单位有53个编,那么按道理这个单位的一至四级调研员应该可以配备53×20%=10.6个,按照四舍五入的讲法,可以配11个调研员。现在政策明确不行,无论最后按比例算出小数点后面的数字是多少,均不计算,直接按小数点前整数计算职数。
法律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二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