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点,社保的补缴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补缴的,这一次社保补缴的规定就是限制了可以一次性补缴的人群; 第一类人群就是距离社保15年,年限相差的年数较少,也就是大概在三年到四年左右的人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 第二类就是早期因为企业的原因导致下岗的人员,这一类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但是这样的人如果选择了一次性补缴,那么所用的费用就要自己承担,需要企业承担的费用要自己进行整体承担。 第二点就是整体的重点规定,2019年1月1日起,一次性补缴的政策就要被取消了,也就是说明年起向要补觉都补交不了,而现在能够补缴的只剩下几天的时间,所以想要补缴的,要赶紧抓紧,趁2019年1月1日之前赶紧补缴。
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划分的三个类别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600元/月、1440元/月、1280元/月。其中,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纳入省直统筹的中国铁路郑州局、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豫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参照郑州市市区标准执行。二、对按照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转移接续、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失业〔2005〕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三、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2022年度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地失业保险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