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不可以给员工在异地交社保的,但是员工可以办理社保转移。社保的转移流程通常如下:1、员工可以先在转出地社保中心开社保交费凭证;2、然后在转入地办社保开户并且交社保;3、再在转入地填社保转移申请;4、最后把缴费凭证和申请一起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迁出户口簿是违法的吗?
原则上讲,户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之后才能迁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户口迁移手续是可以代办的,所以也有可能会被迁移。不过因为离婚而迁户口的话,派出所一般是要求必须本人到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我是在重庆上班,但是公司购买社保是购买异地厦门那边的社保?
在公司买的社保一般在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办理社保卡,如果是在工作的,依法由用人单位在当地人社局为其办理,劳动者应提供必要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我想把杭州的社保转到江西,怎么转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人口失踪本人异地可撤案吗?
建议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撤案即可。一、宣告失踪的要求: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议申请。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议申请。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另一半、爸妈、成年娃儿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深圳社保卡可以异地办理吗?
不同地区对于社保卡异地办理规定不一,以南京为例,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该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报省卡申请表单,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满足条件的准予办理,领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申请网点进行领取。具体以当地社保局政策为准,如需咨询可拔打1233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