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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

2023-10-06 来源:独旅网

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其成员数量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和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可以由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册资本发行前发行后有区别,上市后占的百分比会有所降低。董事会成员的普通董事,非执行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太大责任。但参与公司战略经营管理,行使了投票权的,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其成员数量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和章程中规定。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可以由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注册资本发行前发行后有区别吗

注册资本发行前发行后有区别,上市后占的百分比会有所降低。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二、培训机构董事成员有风险吗

董事会成员的普通董事,非执行董事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般没有太大责任。但参与公司战略经营管理,行使了投票权的,需要承担责任。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拓展延伸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方式有哪些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方式:

1.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2.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且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3.中国合营者可以用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结语

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数量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和章程中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可以由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册资本发行前发行后有区别,上市后占的百分比会有所降低。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董事会成员的普通董事一般没有太大责任,但参与公司战略经营管理,行使了投票权的,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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