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包括:发起人中有过半数在中国有住所,至少有一位外国股东;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元,外国股东持有25%以上;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拥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条件;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的行业。
法律分析
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1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
(3)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4)有公司名称、章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应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拓展延伸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条件及程序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需条件及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其次,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注册资本的数额。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企业材料,包括投资方的身份证明、投资计划、公司章程等。此外,还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最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还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整个设立过程需要投资者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
结语
根据上述要求,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程序。首先,至少有5名发起人,其中过半数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且至少有1名发起人为外国股东。其次,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外国股东持有的股份需占注册资本的25%以上。发起人需认购全部股份,并拥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和章程。此外,还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条件。最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符合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设立过程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和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3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九条发起人提交的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在发起人各方认为需要时,可商定再用一种外文书写,但以审批生效的中文文本为准。第十二条发起人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银行开立专用帐户。发起人在公司发行的股份缴足之前应承担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时,发起人为设立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