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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是否一定需要书面合同?

2023-10-08 来源:独旅网

合同诈骗罪不要求书面合同,虚构单位、伪造票据、先履小额合同等都可构成。《刑法》第224条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即构成合同诈骗罪。而《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

法律分析

构成合同诈骗罪不是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拓展延伸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要件及证明标准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合同或伪造的合同等手段,欺骗他人财产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要件包括:一是使用虚假的合同或伪造的合同;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三是欺骗他人财产。对于合同诈骗罪的证明标准,通常需要提供相关合同的真实性、被欺骗人的财产损失以及被告人的故意欺骗行为等证据。同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因此,在合同诈骗罪的审判中,需要充分搜集和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以确保公正的判决结果。

结语

合同诈骗罪并非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或以其他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在合同诈骗罪的审判中,需要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以确保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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