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离婚时是不能分的。夫妻一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上建的房屋、附着物一并获得。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如下:
1、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房产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作价补偿;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而属于个人财产就个人所有,不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