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因为所谓的六个月期限,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以免一时冲动。可是,经过一个冷静期后,依然执着离婚,那就说明了离婚的决心,法官一般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另外二次起诉在某种程度上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大,但是也不能够肯定第二次起诉就绝对会判离。所有的离婚官司当中的实际情感纠葛都是大相径庭的,再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充足,经过第二次起诉应该婚姻关系就会正式解除。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