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和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侵权人或其他致害人请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义务人包括机动车的管理支配人、受益人、盗窃者、抢劫者、使用人以及有过错的机动车所有人。人民法院应受理此类赔偿请求。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是机动车的管理支配人或者受益人;机动车被盗窃、抢劫的,赔偿义务人为盗窃者、抢劫者;机动车借给他人的赔偿义务人为使用人,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还包括机动车所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拓展延伸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确定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确定方式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的判断来进行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确定事故的责任方。如果是机动车辆之间的事故,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或其他非机动车导致事故发生,责任人可能会有所不同。确定了事故责任方后,根据法律规定,该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确定方式主要依据于事故责任的判断和法律规定的执行。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故责任的判断,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方式是关键。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事故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辆之间的事故由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或其他非机动车导致事故,责任人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的确定方式主要依据于事故责任的判断和法律规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鼓励应用先进的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