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是怎样的?
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即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次责、同责、主责等与全责赔偿金额和赔偿限额均一致。当车辆有责时,交强险的赔偿总限额为122000元,但存在分项限额,分项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总限额为12100元,分项限额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交强险的赔偿项目是怎样的?
交强险的赔偿项目包含三大类: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项下负责赔偿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如车辆损失、财务损失、路产损失等,但不赔偿本车及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交强险的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