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出庭不管用,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但可能导致无法查明真相。缺席判决适用于原告不出庭、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等情况。被告应出庭并提供证据和答辩书,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被告不出庭提交答辩状管用吗?
被告不出庭提交答辩状是没有用的,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况下会缺席审判,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证据,直接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被告不出庭会败诉吗?
首先被告不出庭,法院就没有办法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被告无不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罚,也就是说即便是不出庭,法院也能哦故进行判决。
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即便是被告不出庭,法院也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来进行判决,被告不一定会败诉。
但是,由于被告不出庭,很有可能会导致法院无法查明事实的真相,再者作为被告不出庭进行关键的举证和质证,导致败诉。因此,可以说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但是败诉的风险肯定要比出庭高很多。
三、缺席判决的情况有哪些
缺席判决的适用于这几种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能撤诉,原告经过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在应诉后,应当出庭并需要带上利于自己的证据以及答辩书,并根据原先提出的诉讼请求来作出自己的辩护处理,法院的判决是基于实际的案件情况以及有关证据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那么就是可以定罪判决的。
结语
被告不出庭提交答辩状是没有用的,法庭通常会缺席审判,直接判决。被告不出庭不一定会败诉,但风险较高。缺席判决适用于原告不出庭、被告拒不到庭、债务人下落不明等情况。被告应出庭并提供证据和答辩书进行辩护,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和证据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