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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多少算犯罪

来源:独旅网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没有立案起点的说法,原则上只要属于不当得利,只有1分钱,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得立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一、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有怎样的区别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1、无因管理是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是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建立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债权人享有绝对的请求权,债务人承担绝对的返还义务;

2、无因管理是为了别人的利益管理别人的事务;不当得利是一方取得财产,另一方遭受损失;

3、无因管理主观上要有为别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发生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

4、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人们乐于助人,勇于见义;不当得利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二、不当得利法律规定有哪些

不当得利法律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不能受法律保护,但不当利益应该返还给受损人。

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可以造成不当得利债务。因此,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是债务发生的基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让他人收到损失,自己获得利益。

三、什么是不当得利?其成立条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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