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5岁是不可以去打暑假工的,16周岁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其规范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如果涉及到薪资问题,拖欠工资等情况,由于暑假工不具有劳动者的身份无法适用《劳动合同法》,那么暑假工和雇佣单位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适用《合同法》,暑假工可以依据《合同法》向雇佣单位讨回被拖欠的薪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等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