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
公安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针对市民,有以下几方面提醒:
第一,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第二,公民应当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
第三,公民应当增强居民身份证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防止丢失、被盗;
第四,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公民可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
第五,公民应自觉配合居民身份证核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公民应坚决抵制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第七,可积极检举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泄露、窃取、买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