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须交物业管理费,自办理入住手续起缴费主体由开发商变更为购房者。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时间应当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交房前一般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一般由购房者进行缴纳。没交房是不需要交物业费,只有在完成新房正式交付的情况下,业主才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物业费从交房之日开始算,可以预收半年,物业公司预收三个月是合理的。因为买的是现房,交房的时候房产证还没有出来。也就是说准确的产权面积还没有出来,因此现在交的所有费用都是按销售合同上的面积交的。等拿到产权证的时候,如果实际面积小于销售合同上的面积,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差价,也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补差价。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