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兄弟二人取得宅基地的方式。取得宅基地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宅基地;继受取得是指,以继承、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取得宅基地。
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一户一宅,但是一户一宅是指原始取得宅基地的方式。如果兄弟二人是通过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了两处宅基地,则现兄弟未分户仍属于一户,拥有两处宅基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因为兄弟两人已经结婚,符合分户的条件,因此可以再去补办相应的手续,使其合理化。但如果兄弟二人以继承、赠与、买卖的方式取得了两处宅基地,此时,一户多宅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