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非法同居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夫妻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处理。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属于所有人;可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占有的财产份额分割;不适合分割的,可以归男女双方所有;并根据其应得财产份额对对对方进行折价补偿;对于双方共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根据经营情况向一方折价,由经营者补偿另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