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犯此罪的,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规定的“血液制品”,是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输入艾滋血液患者是否有权向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输血感染案件中的受害人与血液提供机构及医疗机构相比是处于被动接受地位的弱者。对于无过错输血感染这一不可预料的风险,血液提供者和医疗机构更有控制风险、承担风险和分散风险的能力。合理保护受害患者的利益,有利于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有利于减少医患纠纷。虽然对于供血机构依法是否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有不同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