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是指双方人数需达到三人以上,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即构成该罪。双方人数未达到三人,但总数达到三人则不能构成本罪,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斗殴行为。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不处罚一般参加者。
法律分析
多少人打架算聚众斗殴:
一、多少人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三人成“众”,“聚众”就是“纠集三人以上的行为”,但对“三人”的理解存在争议。例如,聚众斗殴要求至少有双方互殴,是否要求互殴双方均达到三人以上?一方是三人以上,而另一方仅一或两人是否可以构成本罪?双方人数均未达到三人,但总数达到三人的,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人数内?
二、聚众斗殴罪中的“众”应如何理解:
1. “众”应理解为斗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
2.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任何一方未达到三人以上就否认聚众斗殴的存在,有放纵犯罪的嫌疑,不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三、关于“众”的人数要求:
1. 如果双方均未达到三人以上,即使双方人数相加达到三人,也不能构成本罪,而只能认定为一般的斗殴行为。
2. 如果在斗殴中有其他犯罪发生,则可认定为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等。
四、关于纠集者的计算:
1. 纠集者是否包括在“众”之内,取决于纠集者有无亲临现场指挥或参与斗殴。
2. 若纠集者亲临现场指挥或参与斗殴,则应计算在内。
3. 若纠集者未亲临现场指挥或参与斗殴,则不包括在内。
五、关于聚众斗殴罪定罪量刑:
1. 我国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罪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不处罚一般参加者。
2. 一般参加者仍应计算在聚众人数之内,成为量刑的重要因素。
结语
聚众斗殴罪中,众应理解为斗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达到三人以上,而并非指纠集者。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应受到刑罚处罚,一般参加者不应被定罪处罚。同时,众的人数要求有所差异,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量刑时,一般参加者应计算在聚众人数之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