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强制执行 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 身份证 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 代理 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 授权委托书 。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