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试点企业按照国家战略要求和发展定位,通过加大资本投入、实施并购重组等途径,将资源向核心主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不断增强行业控制力、影响力和话语权。通用技术集团围绕服务制造强国、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聚焦先进制造与技术服务、医药医疗健康、贸易与工程承包3个核心主业,积极拓展国内高档机床经营资源、医药医疗资源和国际化经营资源,主业投资集中度显著提高。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第五条 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