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财产,离婚时一般不支持返还。但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虽然符合情形,但彩礼不一定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子女、财产使用情况、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和过错大小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彩礼一般是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属於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支持返还。但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金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金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