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主要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组成。
办理程序包括: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