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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不设股东会好吗?

2023-10-01 来源:独旅网

公司法不设股东会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且其股东会职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也可以授权给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一、公司法董事会有哪些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其他职权。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是怎样的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1、投资者是国家,国家是公司的唯一股东。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时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一次性存入拟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或其他财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核实资产和评估资产价值,并办理其产权的转移手续。

3、有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投资者依法直接制定;或者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报出资人批准。

4、有公司名称。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公司监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监事会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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