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南京市区共有四个交警大队,各队管辖区域如下:
1、市直一大队区域划分:东至与壶关县交界,西至英雄路西100 米,南至五针街北100 米,北至府后东西街南100 米范围内的所有道路。
2、市直二大队区域划分:东至与壶关县、平顺县、潞城区交界,西至与屯留区交界,南至北外环街南100 米,北至新309 国道南100 米范围内的所有道路。
3、市直七大队区域划分:东至英雄路西100 米,西至与屯留区、长子县交界,南至五针街北100 米,北至府后东西街南100 范围内的所有道路。
4、市直八大队区域划分:东至与潞城区交界,西至与屯留区交界,南至新309 国道南100 米,北至与潞城区、襄垣县交界范围内的所有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