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重度残疾人低保政策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等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